各位肝病患友:河南省政府“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病人治疗费用减免补助资金” 250万元到位,河南省范围内的有经济困难的肝病病人可按以下条件在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申请该补助。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消化内科高广甫
另 郑州红十字会丙肝免费干扰素救助项目时间已过半,有需救助者可携村级以上贫困证明来河南省传染病医院申请,此项目不限区域,外省及自费者亦可申请。(电话:13653825580)文件如下: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省贫困肝病患者的实际困难,减少传染病在社会上的危害,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病人治疗费用减免补助资金的通知》(豫卫规财[2012]83号)文件精神,我院为肝病贫困住院患者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
郑州市辖区六县(市)及河南省各地、市新农合肝病贫困住院患者。救助对象申请我院医疗救助时除必须持有患者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外,还需提供以下证件之一:
(一)低保证
(二)残疾证
(三)烈属证
(四)其他经乡级以上(含乡级)政府或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
二、救助范围、形式和标准
救助范围为救助对象在我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采取救助专项资金与新农合基金补偿相结合的形式,对肝病贫困患者新农合基金补偿后的余额按一定比例给予适当的补助。按照优先顺序,先申请先救助,直至我院肝病贫困医疗救助资金用完为止。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救助对象(无论省市医保、新农合、自费)在我院进行住院治疗的,其在享受其他医疗补偿政策后,个人承担的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即救助金额=(合作医疗参报费用-合作医疗报销医药费)×50%。每次住院费用救助封顶5000元。
对于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肝病贫困患者,其外院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三、工作要求
(一)肝病科临床主管医师需严格按照本方案入选条件筛选救助对象,并根据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项目实施流程进行救助(见附件1),各科主任负责监督审核,确保入选患者信息真实性。
(二)医务科负责审核由肝病科医师提供的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申请表及患者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保存(见附件3),以及协调处理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财务科负责向肝病贫困住院患者支付相应的救助费用,并做好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救助费用登记表(见附件4)。对救助资金坚持“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具体由财务科按文件要求设置“肝病贫困患者医疗减免”专项资金明细账,据实列支救助资金支付情况。定期汇总,定期上报救助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四)质量效能科负责对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党办、门办负责对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活动的宣传。
(六)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我院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资金运行情况适度调整救助对象、方式、标准、比例。
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项目办理流程
2、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项目申请表
3、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信息登记表
4、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救助费用登记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项目实施流程
患者有效证件
(身份证、贫困证明或低保、残疾、烈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主管医师填写申请表
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科长签字及盖章
申请表及患者有效证件交医务科统一保存
医务科登记并保存申请表、患者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患者出院后凭发票到医务科领取救助档案
到财务科领取救助费用
财务科登记并保存患者救助资料及出院发票
附件2: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肝病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救助项目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为受救助者信息: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住院科室
住院号
有效证件
1、身份证号码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号码
3、其他:(贫困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烈属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临床诊断:
说明:
申请人
主管医师意见
科主任意见
医务科意见
盖章
注:身份证、贫困、低保、残疾或烈属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本表格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