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有4位卵巢肿瘤患者经腹腔镜手术治疗后足月分娩。4位卵巢肿瘤患者共有6个卵巢肿瘤,均是在腹腔镜下手术治疗的,其中1位是卵巢癌。这位卵巢癌患者因为妊娠后患侧出现囊性包块,并随孕龄的增加而增大,建议其剖宫产,在剖宫产时,对患者盆腔、腹腔进行了探查,发现包块是残留的输卵管积水,没有发现复发的迹象。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刘东光
从上述病例,我们思考卵巢癌患者是否应当保留生育功能?在什么情况下保留生育功能是恰当的?患者的充分知情同意在保留生育功能中起到什么作用?在保留生育功能后患者如何配合医生坚持随访,才能保障患者安全?
上述案例充分证明,良性卵巢肿瘤保留生育功能是完全可能的,恶性的卵巢肿瘤(卵巢癌)要保留生育功能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也是有条件的,首先该患者是因不孕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卵巢肿瘤,发现比较早,且比较果断地选择了腹腔镜手术治疗,在腹腔镜手术中完整地剔除了肿瘤,肿瘤包膜完整,术中剔除肿瘤后才发现囊内有癌灶,属早期卵巢癌(Ia期)。本案例至少证明早期卵巢癌在完整祛除癌灶后,保留生育功能是可以的,尤其是渴望生育的患者,在积极与医生配合的前提下是有机会生育的。
据此推理,即使超出Ia期的卵巢癌,只要对侧卵巢未被癌侵袭,或仅仅是卵巢表面的灶性种植,祛除癌灶后还有足够的正常卵巢皮质就可以保留生育功能,但是术后应该给予化疗祛除残留的肉眼看不到的癌细胞,一般需要3-4个疗程的化疗。化疗后1年妊娠是安全的。
在决定是否保留生育功能时,应该充分征求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并是在充分告知保留生育功能风险的前提下,征得患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这种手术,否则一旦复发患方很有可能会后悔,另外患方不知情也不会很好地配合随访,贻误早期发现复发。
一旦患者决定保留生育功能后,手术者应当尽量保留正常的卵巢组织和血液供应,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祛除癌灶,是一个非常细致和两难的手术。
保留生育功能手术后的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化疗和定期随诊,目的在于控制癌细胞“复燃”,观察癌灶是否“复燃”,何时“复燃”,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从而保障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