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与《中国卫生人才》 2010年第5期
据报载,4月23日上午8时许,甘肃陇西县首阳镇三十铺小学的100多名小学生正在出早操,突然一些学生出现头晕、四肢无力、腹痛的不良症状,反应强烈的几名学生最先被送到医院。之后,学生家长陆续将68名学生送到医院。据事后调查,学生纷纷报告早操时在操场上闻到了一股浓烈的农药味。当地媒体称,不仅学校的师生闻到了这股浓烈的味道,学校周围的村民也闻到了。后来,医生称孩子没事,检查不出什么问题,可是孩子输完液回家没几个小时就又犯病了。4月30日,10多名较重患者被送往甘肃省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宋崇升
5月2日,陇西县首阳镇卫生院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给出了这次事件的诊断结果:群体性癔病。医生认为未从患者体内查出“有机磷”等有毒元素。经过检查,这些孩子的神经系统都还好,但淋巴细胞水平偏高。群体性癔病的诊断报告一出,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质疑。认为此次事件学生“集体中毒”的可能性较大,对相关医院的诊断结果持怀疑态度。对此,专家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什么是群体性癔病
要想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癔病。癔病又称癔症,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心理障碍,专业的叫法是分离[转换]障碍。这是一类由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患个体所引起的精神障碍。癔病不是表现单一的一种疾病,而是包含多种不同表现的一类疾病。比较常见的例子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有些文化程度低的中老年妇女,在与人发生争执或心里不痛快时,会无意识地模仿某个死去亲属的口气说话,而且惟妙惟肖,即通常说的附体。患者一般会模仿过世的公公或其他权威长辈的口吻,来训诫不听话的儿子或儿媳。还有一些癔病患者在受到精神刺激后,出现抽搐,或不能说话,或肢体不能活动,各种检查又不能发现实质性损害。还有的人表现为对伤害性事件的遗忘,即选择性遗忘。可见,癔病的表现复杂多变。但共同点都是,有心理因素作为发病的诱因,个体的性格容易受到暗示或自我暗示。面对现实的困境时,他们难以应付,于是就用上述奇奇怪怪的迂回方式,即症状,来应对困境。
比如有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会出现四肢抽搐,类似于癫痫发作。这个症状一旦表现出来,对方往往会担心自己把当事人气出病来,于是选择退缩让步。还有的人在遭遇重大的挫折或伤害过后,会对所发生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即选择性遗忘,其实也是在回避伤害情景在脑海里再现时对自己再次构成伤害,而将其压抑到了无意识中去。由此可见,癔病是某些人在遇到精神刺激后,用一些特殊的症状来应对处境,或表达内心情绪、愿望的应付方式,是不能良好适应现实的表现。
而群体性癔病,即癔病的集体发病或流行性癔病,则是癔病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该情况多发生于一些常在一起生活的群体中,如学校、寺院、相对封闭或集中的工厂等。往往是最初有一人出现癔病发作,周围目睹者的精神受到感应,相继发生类似症状。由于对这类疾病的性质不了解,常在这一群体中引起广泛的紧张恐惧情绪。在相互暗示和自我暗示的影响下,使癔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造成的社会影响往往较大。
群体性癔病临床症状多样,其中以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症状最为多见,如头疼、头晕、恶心、面色苍白或潮红、出冷汗、肢冷、阵发性腹痛等,有反复发作倾向;其次为精神异常,如翻滚、嚎叫、哭闹等;再次为运动障碍,如阵发性抽搐、下肢活动不便,四肢强直和感觉障碍,如肢麻、肢痛、喉头异物感等等。
群体性癔病起病往往有清晰的发病流程:一人起病――周围人因心理不成熟和知识缺乏产生恐惧心理――暗示和自我暗示――群体性癔病。所以群体性癔病发作类型基本相似,往往发病年龄基本一致,发病属同一区域,且处在同一环境下,同一时间发作,受同一种精神刺激因素而引起,所以诊断并不困难。
群体性癔病辨析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明显疾病色彩的群体性癔病一般并不多见,而常常以隐蔽的看似合理的形式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气功”非常流行。当时一些所谓的气功师在培训班上所做的讲座神乎其神,有的气功师宣称能够在气功的作用下让哑巴开口说话,有的气功师自诩能够让一些身患绝症的患者起死回生。而台下的听众也大多听得如醉如痴。而且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气功师一发功,下面就一些人就会前仰后合,或手舞足蹈,或闻到某种特别的气味。
后来被证实,其中相当一部分气功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伪气功。一些所谓的“气功大师”是经过媒体或自我包装出来的,而很多听众之所以出现稀奇古怪的行为表现,与“气功师”的暗示有直接关系。
比如,“气功师”会说,“我发功的时候,你们就会感到有一股力量在身体内流动。悟性越好的人,感受得越快。”于是台下那些暗示性高的崇拜者真的就会感到自己体内有股力量流动起来,因而出现一些身体晃动的行为表现。有些人为了获得这种特殊的感觉,或者证明自己悟性高,也会通过自我暗示而出现一些身体反应。更主要的是,听众里面有些人就是“气功师”的“托儿”,他们率先表演,做出一些强烈的显眼的表现,从而诱导一些人有意或无意地模仿,而出现类似的行为表现。受到感应的人越多,他们的表演就越成功,而那些被感染的人群就越符合“群体性癔病”的特点。
可见,所谓群体性癔病,是一种群体性的一致的或接近一致的共同行为,而未必一定要有头晕、恶心、呕吐等“病”的表现。在某些演艺明星的演唱会,粉丝们的一些疯狂而又统一的举动,就具有群体性癔病的色彩,只不过与当时的情境并不冲突,所以不被认为是病。或者在某些伟人的葬礼,有一个人哭得晕倒在地,接二连三,又有人不断地晕倒在地,也是一种群体性的癔病行为。尽管有些过激,但与特定的场合、气氛是基本一致的,所以也不被认为是病态的。
少年儿童是群体性癔症的易感群体,由于少年儿童正处于生理、心理、身体、知识全面增长阶段,人格尚未成熟,对各种外界事物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所以当应激因素突然出现时,就特别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刺激或暗示作用的影响而发病。不过本文开头提到的小学生被诊断为群体性癔病,仍然需要广泛调查,以明确是否真的出现过农药味。还有,孩子们输液之后回家再次出现症状,当时是分别回到各自的家里出现的,还是又回到学校后集中出现的。如果学生在彼此没有联系的情况下分别又出现了症状,则不宜考虑为群体性癔病。如果回到了班集体,在同学老师的关注下,经过相互询问、观察,而再次出现症状,此时则可能是群体性癔病。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最后诊断为群体性癔病,也不能断然否认先前农药味的出现,不能以此排除最初出现症状是农药中毒的可能性。即最初的症状可能是化学因素导致的,而后来的症状则不排除是心理因素导致的。
群体性癔病的治疗与控制
一般来说,出现典型群体性癔病的患者多为年轻女性,精神紧张、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月经期,以及具有表演性人格特征者,较易发病。对于典型的群体性癔病,治疗方面也很简单,将患者特别是初发病例,一一隔离起来,给予对症处理,流行即可得到迅速控制。对于发病的患者,不要给予过多关注,免得强化或诱发患者的症状。此外,集体催眠疗法或团体心理治疗也有一定的疗效。
需要指出的是,群体性癔病的发作比较突然,患者相对集中,较易控制。而一些恶性事件,如前段时间连续发生的伤害幼童的案件,先是出现一个始作俑者,然后其他地方不断有人受到感应般地出现效仿的行为。这些人与始作俑者有很多相似的个性特点或境遇。这种现象虽然不能被称为群体性癔病,却与之有着非常类似的心理机制。因此,面对类似的事件,也应像对待一个癔病患者一样,给予恰当的处理,而不应给予过度的关注。笔者认为,应将事件的消息有限有节地发布,即相当于前面提到的“隔离”,而不是大肆渲染。这样,不论是个人的病,还是社会的病,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