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15-10-16 来源:中华康网
抑郁 症诊断标准 (CCMD-3)福州市第四医院精神科戴可荣
1.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 )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 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 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 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己持续2周。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