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育龄夫妇来说,以前主要是让不让生二胎的问题,现在的主要问题则变成了能否支付生育二胎的成本,而生二胎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政策保障,也成为考量生育二胎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现行规定,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前者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后者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不少地方规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而不能享受晚育假。这将给生育二孩的妇女带来哺乳、身体恢复等多方面的麻烦,令生育二孩的成本大为增加,可能让不少育龄夫妇放弃生育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