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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 2023-06-22

王青姣主任医师

临汾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

视频内容

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如下: 1、临床症状和体征:反复发作喘息、胸闷、气短或咳嗽,冷空气、感冒、感染容易诱发其发作;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的喘鸣音; 2、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3、除外引起喘息的其他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源性哮喘等; 4、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进行肺功能检查,包括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第一秒用力肺活量提高200ml;峰流速值日内或2周内变异率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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