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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9-05-31

纪永佳副主任医师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科

视频内容

临床上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时候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重症患儿可以出现呼吸性酸中毒和代谢性酸中毒,甚至窒息,应当严密观察患儿的面色、呼吸、哭声、呕吐以及有无抽搐等,如果发现异常,应当及时报告医生; 2、应当保持患儿腹部皮肤温度在36.5℃左右或者肛温在37℃左右; 3、患儿如果出现酸中毒,应当及时纠正,以免诱发严重的并发症; 4、治疗的同时要保证液体和营养的供给,第1天液体量可能是65-75ml/(kg.d),以后会逐渐增加到120-150ml/(kg.d),该液体量是根据患儿的出生日龄和胎龄所决定的,有一定的个体差异,同时要补充电解质,病情好转以后改为经口喂养,热量不足的时候辅以部分的静脉营养,喂养的时间应适当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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