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8
程娇影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妇产科
产前检查并无最佳时间,根据不同时间段进行的产前检查项目和目的也不尽相同,通常在妊娠10个月时间内,应遵从医生医嘱和建议,及时到医院完成相应检查项目,具体如下:1、怀孕早期:进行超声检查,明确孕周、宫内孕、观察胚胎生长发育状况,以及血液检查、尿液检查等,如血常规、血型、传染病检查、优生五项、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2、怀孕12周:进行常规NT筛查,即第一次小排畸超声,可发现大约60%-70%的唐氏综合征患儿,如表现为颈后透明带明显增厚;3、怀孕16-18周:需要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无创DNA以及部分高龄孕妇,需在医生建议下进行羊水穿刺;4、怀孕22-24周:进行排查畸形超声检查;5、怀孕24-26周:部分妊娠期糖尿病、怀孕早期接触病毒、出现感冒的孕妇,需要进行胎儿心脏疾病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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