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1-01
郝丽英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妇产医院产科
妊娠合并心脏病包括: 1、怀孕前已有心脏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和后得的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等,在怀孕应到相关科室,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怀孕; 2、妊娠期的心脏病,如妊娠期由于高血压、子痫前期等疾病进展,变成妊娠期高血压心脏病,或围产期心肌病等,需要治疗原发疾病,纠正心功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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