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28
柯昌林主任医师
江西省胸科医院肿瘤科
肺癌化疗方案一旦制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进行更改。除非存在以下原因,即疗效不佳或毒副反应太大患者无法耐受。若疗效不佳,必然更改治疗方案。若疗效较为理想,但患者无法耐受,需做出预判、估计再进行剂量的调整,即所谓的减量原则。 在有效治疗的前提下,患者又不能耐受,或当时合并其它症状情况下可进行减量。而对于药物的减量,多数按照患者的身体状况、出现的毒副反应分级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调整剂量基本为给药量的50%-80%,但较少降到50%以下的剂量,此种情况化疗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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