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03
刘兰贞副主任医师
江西省胸科医院结核病临床诊断治疗中心
结核病的治疗疗程视病情而定,如患者肺部病灶比较少,病情比较轻,没有明显呼吸道症状和结核中毒症状,为初治的不耐药患者,疗程一般是六个月,前两个月是强化治疗,后四个月为巩固治疗。 假如患者为复治,而且肺部病灶比较广泛,疗程为9-12个月,前三个月为强化期,后6-9个月为巩固期。若为耐药患者,疗程更长,一般是18-24个月。 对于合并糖尿病、真菌感染、肺外结核的患者,如肠结核、淋巴结核、腹腔结核或乳腺结核、骨结核等,疗程最少要一年到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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