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26
包玉瑜副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超声科
怀孕需进行三次超声检查,具体如下: 1、第一次检查在怀孕第6周左右,确认胚胎是否在子宫腔内着床,排除宫外孕; 2、第二次检查在怀孕第20周左右,能清晰显示胎儿的各个器官,颜面部等,此时做胎儿检查较好; 3、第三次检查怀孕28周后,此时看胎方位是否正常,了解胎儿大小、羊水情况、胎盘位置、成熟度,及是否有脐带绕颈和畸形检查; 如怀孕期间发现有异常,需定期进行随访,增加检查次数。
90421播放1676496546
31062播放1690143377
57839播放1693792421
79961播放1693972202
46722播放1679893696
27068播放1685367402
52814播放1688354450
11731播放1702825237
67925播放1689730976
60688播放168248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