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19
山丹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妇产医院产科
产前检查项目包括以下几种: 1、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检查; 2、甲肝、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检查; 3、B超检查:应随孕周变化进行; 4、血糖水平检查:孕24周左右进行,早期筛查NT,中期筛查畸形; 5、唐氏筛查。 产前检查的进行应结合孕周进行,在医生建议下进行相应检查,若以上检查发现异常,则应补充相关检查,确保产妇及胎儿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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