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1-29
雷冬竹主任医师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生优育门诊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怀孕前已确诊糖尿病,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怀孕后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对母体和胎儿均有一定危害,如母体血管损害,易引发高血压、视力下降、胎盘早剥等症状;还易导致不明原因的自然流产、巨大儿、新生儿出生缺陷等一系列胎儿危害。临床建议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糖,积极调整饮食,加强运动,多数患者血糖控制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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