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17
黄定伟副主任医师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功能科
产检B超即怀孕后用B超对胎儿进行检查,可显示胎儿器官形态、观察有无胎儿畸形、胎儿在宫内活动状况、羊水含量等情况,是产科十分重要的诊断手法之一。由于B超对孕妇及胎儿无影响,临床上多建议整个孕期最好进行5-6次超声检查。第一次在孕6-7周,以排除宫外孕;第二次在孕11-14周,以早期发现胎儿染色体是否存在异常;第三次在孕22-28周,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第四次在孕28-32周,以发现胎儿生长过程中是否有畸形出现;第五、六次在孕32-36周,主要评估胎盘成熟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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