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02
焦波主任医师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
剖腹产原则上应不能超过3次,因为3次或3次以上的剖腹产可能导致子宫上的瘢痕于妊娠后期发生自发性的子宫破裂,产妇在临产时的危险性会更大,并且每次剖宫产要间隔2-3年,一般不建议行第3次剖宫产,因前2次剖腹产手术容易导致腹腔粘连,使第3次手术的风险性增大,可能会导致手术时间延长、术中出血增多、术后子宫收缩不佳,进而可引起大出血,危及母亲与胎儿的生命。临床上应慎重对待每次剖腹产,否则产妇会有危险。目前部分产妇开始行第4次剖腹产,此类产妇的腹腔粘连较为严重,患者的子宫切口与膀胱、肠管均为粘连状态,此时分离粘连就很困难,甚至可造成膀胱、肠管破裂,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伤。如果产妇进行过2-3次的剖腹产,则妊娠期产妇的剖腹产瘢痕较薄,后期可能会出现自发破裂,所以危险性较高,因此临床上建议最多进行3次剖宫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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