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7-31
毛滢副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妇产科
一般药物流产应在停经49天内进行,且超声下胎囊直径<2cm时可进行药物流产,但药物流产前需进行充分评估。女性月经周期时间不一样,所以胚胎大小有所不同,同样是停经49天内,部分胚胎较大,部分患者胚胎较小,此时可能不适宜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药物是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如果存在相关药物过敏史或禁忌证,则不能进行药物流产。如果女性平时存在肝功能和肾功能异常,患有肝脏和肾脏疾病,或青光眼、哮喘等,不能进行药物流产。因为米非司酮可能会导致肝功能异常,而米索前列醇是前列腺素类药物,不能应用于哮喘和青光眼病人。药物流产前需进行全面评估,还需通过超声判断胎囊大小,以及与停经天数是否相符,只有条件都符合且没有禁忌证,才能进行药物流产的手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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