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1
产科
孕期检查应从孕妇明确自身怀孕开始,此后的检查时间段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7-8周:孕妇需进行超声检查,以判断胎儿状况是否良好,有无胎心的正常波动;2、11-13周:此时间段孕妇需进行NT检查,即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带;3、15-22周:根据孕妇的不同年龄进行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具体应听从围产期保健医生的指导;4、22-24周:孕妇需要进行B超大排畸,以了解胎儿的体表情况,排除体表畸形的可能;5、24周:孕24周时需要进行糖尿病筛查;6、24周后:每4周检查一次;7、36周后:每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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