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8
闫春副主任医师
青岛市市立医院肿瘤科
副癌综合征和类癌综合征是不同的两种综合征,临床上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类型不同:副癌综合征可以见于多种肿瘤,尤其是一些恶性度较高、特殊类型的癌症,例如小细胞肺癌或者神经内分泌癌。出现副癌综合征在临床上多提示患者的分期偏晚,患者的预后较差。而类癌综合征主要见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患者;2、症状不同:类癌综合征患者由于肿瘤分泌一些异常激素,从而导致患者出现皮肤潮红、腹泻或者心脏病变。类癌综合征在临床上主要是这些表现,比较少。而副癌综合征在临床上可以是多个系统出现异常的症状,可以是内分泌系统,也可以是心脏系统,或者是脑部脑血管系统,多脏器都可能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症状,它的症状表现明显要比类癌综合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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