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11
李力卓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急诊科
不建议服用过期药物,服用过期药物的常见表现包括恶心、呕吐及嗜睡等,具体如下:1、服用过期药,若量较大会出现恶心、呕吐,甚至于心悸、心慌,部分人会出现腹泻、腹痛、腹胀,还可能会出现神志性改变;2、若长期服用过期药,对消化道的副作用较为明显。部分药物为精神类药物,可能会出现药物反应相对较重,如头晕、恶心,甚至会出现嗜睡等相应药物所起的加强症状。因此一般建议口服药物之前检查日期,不可服用过期药物;3、部分人误服一次或两次,若发现,可用手指抠嗓子将其催吐出来。部分人发现较晚,已经彻底咽下,偶尔一次通常不会有症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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