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20
妇产科
一般都会要求产妇在产后42天时复查,但并没有非常明确规定产后最晚多少天去复查。有时由于医生出诊的原因、天气原因、产妇个人或者婴幼儿的原因等,适当延后1-2周的时间其实问题也不大。但如果产妇有阴道出血、腹痛、切口愈合不良等风险存在时,建议及时进行产后复查。除此以外,在妊娠期或者分娩期存在的疾病,比如贫血、妊娠期糖尿病、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甲状腺功能障碍性疾病等,会鼓励产妇在产后42天或尽早到相关的内分泌科室、心内科进行相应的复查工作。除此以外,如果在分娩时出现了大出血或者胎盘、胎膜残留等情况,尽量不要延迟产后复查的时间。因为涉及对于产后子宫恢复形态,以及子宫腔内有没有胎盘、胎膜残留等状态的评估。因此,如果产后正常,会要求42天的时候复查。如果没有任何临床不适症状,适当延后1-2周也不至于产生特别严重的危害。但不能不去进行产后复查,尤其是那些在妊娠期、分娩期有些合并症、并发症存在的产妇,更应积极进行产后复查。以早期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疾病,并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以免延误病情的诊断和治疗,导致较严重的不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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