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6-30
邓永明副主任医师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肺结核属于慢性感染,治疗又分为初治、复治。初始治疗是没有经过治疗的肺结核,一般在6个月左右,甚至9个月。 初始治疗失败或初始治疗不正规,属于复治肺结核,可能需要延长到1年。如果肺结核出现耐药性,耐利福平、异烟肼可能会延长到2年。 所以根据治疗时间长短,复工时间不同。因为最终治疗要求全程督导化学治疗,所以整个过程当中对患者加强管理,规范口服药物,避免耐药菌发生。 所以肺结核患者在复工之前,保证痰抗酸染色、痰涂片为阴性,疗程足够,肺部病灶要稳定甚至消散,所以时间可能会在6个月左右,如果碰到耐药肺结核,复工时间可能会在2年以上。根据治疗、病原学甚至转归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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