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20
赵晓东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妇产科
对乙酰氨基酚在孕期可以适当服用,但在孕32-34周以后则不建议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即扑热息痛,主要具有抗炎作用,为前列腺素抑制剂,可以抑制前列腺素生成。对于妈妈的发烧、感冒具有较好的缓解作用,尤其是退热作用较好。孕32-34周之后不建议使用,因为这个阶段,新生儿心脏已经发育成型。如果使用这类药物,有时会导致动脉导管早闭,增加胎儿右心负荷,有时会导致急性右心衰,甚至引起危险。另外在孕32-34周之后服用上述药物,有时会收缩肾动脉,导致胎儿羊水量减少、尿量减少,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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