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18
赵晓东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妇产科
服用左氧氟沙星建议终止妊娠,不能继续妊娠。因为左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孕期禁忌,如果在孕早期孕12周内服用此类药物,有可能增加胎儿畸形的发生,尽量终止妊娠,放弃妊娠以后再进行下次妊娠。个别情况下如果妈妈怀孕不易,长期不孕,服用少量左氧氟沙星后可以适当选择要孩子,继续妊娠。但是在继续妊娠过程中一定要做好B超畸形排查,尤其要做好心脏畸形排查,有时需要到专科的心脏B超医院进行畸形排查,如果除外畸形也可以继续妊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对于正常母亲,如果在孕早期服用左氧氟沙星建议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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