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神经损伤功能重建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择期肌腱移位不应该在尚存不愈合伤口有的情况下进行;
2、在肌腱移位前,关节应恢复正常活动范围;
3、移位肌腱不应穿经瘢痕区和植皮区,手术切口不应该直接位于移植肌腱上;
4、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肌腱移位前应首先恢复皮肤感觉;
5、移位肌肉的正常功能应当是可牺牲的;
6、移位肌肉必须是可自主控制且有独立的功能;
7、移位肌肉应该有充分的滑动范围和肌力以完成其新功能,因此重获神经支配的肌肉在特殊情况方可使用;
8、如果移位肌肉在完成其新功能时不能在起点和止点间形成直线牵拉,则肌腱需穿过滑车,但数目不能超过一个,且应避免锐角穿经滑车;
9、肌肉原始功能和移位后功能间为协调作用将有利于康复训练。
参考资料:[1]田伟.实用骨科学.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