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宫颈鳞状上皮内瘤变是指在妊娠期间,宫颈上皮细胞发生不典型增生,形成宫颈鳞状上皮内瘤变的现象,一般无需进行治疗,必要时可以进行手术治疗。
1、无需特殊处理:妊娠期间雌激素水平升高,使柱状上皮外移至宫颈阴道部,导致移行带区的基底细胞出现不典型增生,同时妊娠期免疫功能可能低下,易感染病毒,从而增加患宫颈鳞状上皮内瘤变的风险。大部分妊娠合并宫颈鳞状上皮内瘤变的患者为CINI,只有约14%的患者为CINII、III,大部分孕妇会在产后自行缓解或无进展,可以采取保守性处理方式。
2、手术治疗:对于无浸润性病变或妊娠已届晚期孕妇,可以间隔12周进行阴道镜和细胞学检查,6个月后再次评估病情。如果病变进展或细胞学检查提示为浸润性癌时,建议再次进行活检,并且进行诊断性锥形切除术。
参考资料:王秀丽,范永玲,王稳,孟君,宋晨,田夕会著,临床实用妇科学,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7.12,第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