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纤维化四项指标正常时说明患者机体内血液中的纤维物质在正常范围内,可以诊断肝硬化,但是其结果不能作为诊断肝硬化的唯一指标,需要结合其他的相关检查,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肝纤维化四项指标包括III型前胶原、IV型胶原、透明质酸酶、层粘连蛋白,这些物质是在肝细胞广泛弥漫性的炎症基础上,肝纤维结缔组织弥漫性的增生所引起。
确诊肝纤维化时,可以结合肝脏弹性检测,肝脏弹性检测时,如果检测的数据是2.5-7.5kPa,就认为肝脏的硬度属于正常范围,在7.5-9.5kPa时,说明有轻度的肝纤维化,在9.5-12.5kPa时,说明有中度的肝纤维化。对于肝纤维化的诊断,进行肝脏病理学检测更为准确,但是其属于有创的检查,不宜作为跟踪监测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