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早产从定义上来讲是指怀孕28周之后到足月,也就是怀孕37周之前,出现了进行性的下腹痛,伴随着规律的宫缩和子宫颈管的缩短。从母体的感受上来说,就是下腹出现阵发性收缩感,可能还有下腹的坠胀,随着子宫颈管的缩短,可能会出现阴道的少量出血,所以先兆早产最常见的症状就是腹痛和出血,通过辅助检查,比如B超,可以看到子宫颈管缩短的情况。
先兆早产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来说,是影响比较大的疾病,全球范围来说引起新生儿死亡的第一病因就是先兆早产。如果出现了先兆早产,就需要明确诊断,如果诊断已经成立,就需要判断具体孕周。如果已经是孕32周,甚至是孕34周,此时可以顺其自然,不用保胎。因为数据表明这个阶段的早产儿与足月儿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如果采取抑制宫缩或者其它的保胎措施,与没有采取措施的结果差别不大。但如果是妊娠28-32周的情况,则需尽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延长孕周来改善新生儿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