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孕妇发生急性心衰,需多学科合作抢救。根据孕周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母儿情况进行判断,需要及时遵医嘱药物,或及时终止妊娠,以免影响孕妇、胎儿的生命。
1、使用药物:急性左心衰的处理与未妊娠者基本相同,需要使用强心药等。但应用强心药时应注意,孕妇血液稀释、血容量增加及肾小球滤过率增强,同样剂量药物在孕妇血中浓度相对偏低。同时孕妇对洋地黄类药物耐受性较差,需注意其毒性反应。不主张预防性应用洋地黄早期心力衰竭者,可给予作用和排泄较快的制剂,可根据临床效果减量;
2、及时终止妊娠: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若为严重心力衰竭,经内科各种治疗措施均未能奏效,继续发展必将导致母儿死亡时,也可一边控制心力衰竭一边紧急剖宫产,取出胎儿,减轻心脏负担,挽救孕妇生命。
如果发现自身存在异常症状,还应该及时就医,并严格遵医嘱使用药物,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按时休息,避免劳累,饮食清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