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产力异常时,应积极寻找原因,仔细观察并及时纠正异常。其治疗主要包括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过强等。
一、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1、第一产程
(1)一般处理:解除产妇对分娩的心理顾虑和紧张情绪,指导其休息、饮食和大小便,及时补充膳食营养纤维和水分等,必要时可静脉补充营养和给予导尿等措施。对潜伏期出现的宫缩乏力,可用强镇静剂如哌替啶肌内注射,绝大多数潜伏期宫缩乏力者在充分休息后可自然转入活跃期。
(2)加强宫缩:人工破膜适用于宫口扩张≥3cm、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而产程延缓者;缩宫素静滴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前列腺素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地西泮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扩张,适用于宫口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间苯三酚主要抑制不协调的无效的肌性收缩。
2、第二产程
宫缩乏力若无头盆不称应静滴缩宫素加强收缩,同时指导产妇配合宫缩屏气用力;母儿状况良好,胎头下降至≥+3cm,可等待自然分娩或行阴道助产分娩;若处理后胎头下降无进展,胎头位置在≤+2cm以上,应及时行剖宫产。
3、第三产程
胎肩娩出后可立即将缩宫素加入25%葡萄糖液内静推,预防产后出血。对产程长、破膜时间久及手术产者,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1、给予哌替啶或吗啡肌内注射,经充分休息可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若此时宫缩仍较弱,按协调性宫缩乏力处理。
2、对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及头盆不称或应用镇静剂后宫缩仍不协调,应考虑行剖宫产术。
三、子宫收缩过强
1、有急产史(包括家族有急产史)者应提前住院待产,临产后慎用缩宫剂及各种加强宫缩的措施。
2、对于不协调性宫缩过强患者,应停止阴道内操作和缩宫剂使用。给予吸氧的同时应用宫缩抑制剂。若宫缩恢复正常则等待自然分娩或阴道助产;若宫缩不缓解,已出现病理缩复环而宫口未开全,胎头位置较高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者,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宫口已开全,用药物缓解宫缩,随后以不损害母体为原则,阴道助产处理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