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局部组织因低温导致一系列的病理改变称为冻伤,在法医学中冻伤可分为四度。
1、一度冻伤:伤及表皮层,皮肤受寒冷刺激后,皮下毛细血管反射性收缩,继而血管麻痹、扩张充血,局部血液淤滞形成红斑,并有肿胀初时发热、痒、刺痛,之后因神经末梢麻痹,丧失痛觉。
2、二度冻伤:血液淤滞加剧,损伤达真皮层,局部红肿较明显。血管通透性增强,形成水疱,内为血清状液体或稍带血性。若无感染,局部结痂,两周后脱痂愈合。组织学上不易与高温损伤水疱区别。
3、三度冻伤:血液循环严重障碍,局部组织缺氧,真皮层坏死,可达皮下组织。创面由苍白变为黑褐色,周围形成炎症分界线,局部知觉消失。若无感染,坏死组织干燥结痂,形成肉芽创面,缓慢愈合。
4、四度冻伤:冻伤深达肌肉、骨骼等组织,呈干性坏疽,多由三度冻伤并发感染所致。冻伤周围有明显的炎症反应。若继发厌氧菌感染,可引起组织腐败,发生湿性坏疽。
参考资料:[1]王保捷,侯一平.法医学.第7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