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主观感受到的不适称为症状,皮肤病的症状可分为局部症状和全身症状,症状的轻重与原发病的性质、病变程度及个体差异有关。
一、局部症状:
1、瘙痒:是皮肤病最常见的症状,可轻可重,时间可为持续性、阵发性或间断性,范围可局限或泛发。常见于荨麻疹、慢性单纯性苔藓、湿疹、疥疮等,一些系统性疾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等也可伴发瘙痒;
2、疼痛:最常见于带状疱疹,亦可见于皮肤化脓性感染、结节性红斑淋病和生殖器疱疹等,疼痛性质可为刀割样、针刺样、烧灼样等,多局限于患处;
3、麻木感:常见于偏瘫及麻风病患者。
二、全身症状:
有畏寒、发热、乏力、食欲缺乏和关节疼痛等表现。
参考资料:[1]张建中,高兴华.皮肤性病学.第1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