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放射性皮炎为短期内接受大剂量辐射所致,潜伏期短,一般为1-3周。其早期反应与热灼伤相似,常称为放射性烧伤,可分为以下3度。
1、I度:局限性水肿性红斑,边界清楚,常在暴露后6天出现,12天左右达到高峰,3-4周后消退。留有脱屑、色素沉着、暂时性脱毛,患者自觉灼热与瘙痒。
2、Ⅱ度:局部红肿明显,有水疱形成,破溃后出现糜烂和结痂,经1-3个月痊愈。遗留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永久性毛发脱落及瘢痕形成,患者自觉明显灼热及疼痛。
3、Ⅲ度:局部红肿严重,损害累及真皮深部以下,很快出现组织坏死,形成顽固性溃疡,患者自觉剧痛。愈后留下萎缩性瘢痕、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毛发消失等,部分皮损难以治愈,甚至形成永久性溃疡,溃疡和瘢痕部位易发生癌变。
参考资料:[1]张学军,郑捷.皮肤性病学.第9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