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又名强迫性神经症,是以强迫观念、强迫冲动或强迫行为等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并且强迫症存在不同程度的认知功能损害,可表现如下:
1、记忆障碍:强迫症患者存在视觉记忆、空间再认、工作记忆、非言语性记忆和数字瞬时再认的损害。强迫症患者可能更多注意事件的细节而影响其记忆功能。有学者认为瞬间记忆是继发于执行功能障碍,是由于记忆的编码的损害。
2、注意障碍:强迫症存在视空间注意损害,其转换能力受损,患者把注意力过于集中于不相关的刺激,而对相关任务的选择性注意减退。
3、执行功能障碍:强迫症患者在做神经心理学测验时,由于对测验正确的过分关注和强迫思维插入的扰乱,使之进行缓慢,此可能与前额下皮质系统有关强迫症患者的威斯康星卡片分类测验中错误次数、持续性错误、完成分类数明显较正常对照组差。当其出现错误时,患者在变换解决问题方法和检查下次是否正确的问题上需要花费更多时间。
参考资料:[1]亓高超.新编临床精神病学.第1版[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