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是以发生于胸部、下颌部、肩部、背部或手臂的不适感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加拿大心血管病学会把心绞痛分为4级,具体如下:
1、I级:一般日常活动例如走路、登楼不引起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剧烈、速度快或长时间的体力活动或运动时。
2、II级:日常活动轻度受限。心绞痛发生在快步行走登楼、餐后行走、冷空气中行走、逆风行走或情绪波动后活动。
3、III级:日常活动明显受限,以一般速度在一般条件下平地步行1km或上一层楼即可引起心绞痛发作。
4、IV级:轻微活动即可诱发心绞痛,患者不能做任何体力活动,但休息时无心绞痛发作。
参考资料:[1]黄晓琳,燕铁斌.康复医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