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是由霍乱弧菌所致的烈性肠道传染病,发病急传播快属于国际检疫传染病。夏秋季流行,四季散发,在我国属于甲类传染病。其预防措施如下:
1、控制传染源:做好疫源检索,建立、健全肠道门诊,发现霍乱患者、疑似患者和带菌者时,要立即按甲类传染病就地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后6d,并隔日粪便培养1次,连续3次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患者经治疗症状消失后,若无大便培养条件,自发病日起,住院隔离不得少于7d。慢性带菌者,大便培养连续7d阴性,每周培养胆汁1次,连续2次阴性者可解除隔离,但尚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观察。对任何接触者均应严密检疫5d,进行粪便培养并预防性服药治疗2d。
2、切断传播途径:加强饮水消毒和食品管理,建立良好的卫生设施。对患者和带菌者的排泄物进行彻底消毒。此外,应消灭苍蝇等传播媒介。
3、保护易感人群:霍乱疫苗可用来保护地方性流行区的高危人群。以往曾使用全菌灭活疫苗(保护率52%)或合用类毒素疫苗免疫人群,由于其保护率低、保护时间短,且不能防止隐性感染和带菌状态,故已不提倡应用。世界卫生组织于1999年推荐在霍乱高危地区口服B亚单位-全菌体疫苗BS-WC,预防效果较好。减毒口服活疫苗CVD13-HgR涉及毒性基因转移的可能,有一定的潜在不良反应发生率,不推荐普遍使用。
参考资料:[1]任成山,王甲汉,牛广政,等.现代临床疾病防治学上册.第1版[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