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放射性皮炎多因为长期或短期内接受大剂量放射线,或接受放射治疗者累积量过多所致,反应和热灼伤相似,常称为放射性烧伤,分为三度。
1、Ⅰ度:局限性水肿性红斑,境界清楚,常在暴露后6天出现,12天左右达到高峰,3-4周后自行消退,留有脱屑、色素沉着、暂时性脱毛,自觉灼热和瘙痒。
2、Ⅱ度:局部红肿明显,有水疱形成,破溃后出现糜烂与结痂,经过1-3个月痊愈,留有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永久性毛发脱落和瘢痕形成,自觉明显灼热和疼痛。
3、Ⅲ度:局部红肿严重,损伤累及真皮深部以下,很快出现组织坏死,形成顽固性溃疡。自觉剧痛。愈后留有萎缩性瘢痕、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毛细血管扩张、毛发消失等,部分皮损很难治愈甚至形成永久性溃疡,溃疡和瘢痕部位容易发生癌变。Ⅱ、Ⅲ度放射性皮炎可伴有全身症状如乏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和出血等,可有白细胞减少以及继发感染。
参考资料:[1]朴永君.皮肤性病学高级医师进阶.第1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