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重感染、创伤、烧伤及休克等危重病过程中,可以同时或相继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性、可逆性的器官或系统的功能障碍,从而影响全身内环境的稳定。这种序贯性渐进性可逆性的临床综合征,称为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又称多器官衰竭。临床上,多器官衰竭的病因包括感染和非感染两大类。
1、感染性因素:多器官衰竭病例中多数由全身性感染引起,病死率极高。腹腔内感染是引起多器官衰竭的主要原因。
2、非感染性因素:严重的组织创伤包括大面积烧伤、多发创伤、多处骨折或重大手术合并大量失血;严重的组织器官坏死或损伤(如出血坏死性胰腺炎)、休克、复苏不充分或延迟复苏、基础脏器功能失偿、年龄≥55岁,医源性因素如输血、补液、用药或呼吸机应用失误。
参考资料:[1]邓小明,李文志.危重病医学.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