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感觉系统检查时,其感觉障碍的类型可分为周围神经型、后根型、脊髓型、脑干型等,具体如下:
1、周围神经型:为限于该神经支配皮肤区域内各种感觉的缺失。如果损害是部分性的,则可表现为该区域中的感觉减退、感觉过度、感觉异常或自发性疼痛;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中,感觉障碍以四肢末端最为明显,呈手套、袜套型分布。
2、后根型:脊神经后根的损害可产生区域性的感觉缺失、减退或过敏,其范围按节段分布,同时后根受到压迫或刺激时常有放射性疼痛。
3、脊髓型:横贯性脊髓病变出现损伤平面以下各种感觉缺失,但脊髓不完全损害则可出现部分感觉障碍。
4、脑干型:脑桥下部和延髓病变可发生分离性感觉障碍,到脑干上部内侧丘系、三叉丘系和脊髓丘脑束已聚合,则产生面部和半身麻木。
5、丘脑型:丘脑病变感觉障碍的特征是偏身麻木、中枢性疼痛和感觉过度。
6、内囊型:内囊病变也可以产生对侧偏身麻木,一般不伴有中枢痛。
7、皮质型:顶叶感觉皮质的病变一般产生部分性对侧偏身麻木;复合感觉的深感觉障碍比较严重,浅感觉变化轻微,分布也多不完善,往往仅限于一个肢体。
参考资料:[1]倪朝民.神经康复学.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