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型内斜视是一种非调节性的显性内斜视,也称作先天性内斜视。治疗方法有矫正屈光不正、治疗弱视、手术治疗、化学去神经治疗等。
1、矫正屈光不正:大多数人认为婴儿型内斜视是非调节性的,并且婴儿时期2-3D的远视属于生理范围,通常不需要矫正。但有学者不完全同意非调节说,认为有些是有调节因素存在的。主张充分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后足矫或过矫。对于不愿接受足矫或过矫眼镜儿童,可以通过眼局部的阿托品化帮助患儿接受足矫或过矫眼镜;
2、治疗弱视:术前进行严格的弱视治疗,开始治疗的时间越早,治疗的疗程越短。可以给予交替遮盖或交替药物压抑办法令患儿保持双眼交叉注视或交替注视,根据患儿是否能够自如地变换注视眼来判断双眼视力是否相近;
3、手术治疗:儿童早期的斜视如不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会造成严重的、不可逆的知觉异常,并且由于长久的内斜视状态会导致眼外肌、球结膜等继发改变并增加手术预后的不确定性。因此,大多数眼科医生主张尽早手术,为了获得更好的双眼视功能最迟不超过生后24个月,甚至可在生后4-6个月进行;
4、化学去神经治疗:对不愿接受手术者,给予内直肌注射肉毒杆菌毒素A也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参考资料:[1]赵堪兴.斜视弱视学.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