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疮是指由于压力、剪切力和(或)摩擦力,而导致的皮肤、皮下组织和肌肉及骨骼的局限性损伤,常常发生在骨隆突出处。压疮可根据皮肤组织的损害多少,分为为I-Ⅳ期。
1、I期压疮:皮肤完整,出现压之不褪色的局限性红斑,通常在骨隆突处这类受压部位。与周围的组织相比,该部位可能有疼痛、硬肿或松软等表现。
2、Ⅱ期压疮:表皮和部分真皮缺损,表现为完整的或破溃的血清性水疱,也可以表现为一个浅表开放的粉红色创面。此类压疮周围无坏死组织的溃疡,甚至有时较干燥。
3、Ⅲ期压疮:全层皮肤组织缺损,可见皮下脂肪,但骨骼、肌腱或肌肉等尚未显露或不可探及,伤口床可能存在坏死组织或腐肉、窦道等。
4、Ⅳ期压疮:全层皮肤组织缺损,伴骨骼、肌腱或肌肉外露,可以显露或探及外露的骨骼或肌腱。伤口床可能会部分覆盖腐肉,常伴有窦道。
参考资料:[1]刘晓红,康琳.协和老年医学.第1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