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胆囊炎治疗原则以非手术治疗为主,多数经非手术治疗后缓解,必要时采取手术治疗。
1、非手术治疗:首先控制饮食,在急性发作期应禁食、水,必要时行胃肠减压;给予高糖、高蛋白、低脂肪流食,补充维生素;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抗生素;适当给予解痉、止痛等对症治疗。
2、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主要适用于治疗期间病人症状逐渐加重,非手术治疗失败或出现严重的合并症,如阻塞性黄疸、胆囊积脓、坏疽性胆囊炎穿孔、胆囊周围脓肿合并弥漫性腹膜炎者。除非病情危急,应选择妊娠中期手术。如临近预产期,最好等到产后再行手术治疗。手术方式主要有胆囊造口引流术、胆总管引流术、胆囊切除术或病灶局部脓液引流术、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后者对胎儿影响小。
参考资料:[1]沈铿,马丁.妇产科学.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