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丙型、丁型肝炎能发展成为慢性肝炎。肝炎病程超过半年未愈可诊断为慢性肝炎。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轻、中、重度。
1、轻度:病情较轻,症状不明显或虽有症状、体征,但生化指标仅12项轻度异常。
2、中度:介于轻度和重度两者之间。
3、重度:有明显或持续的肝炎症状,可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大并排除其他病因,无门静脉高压症状,ALT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反复或持续升高,白蛋白降低,球蛋白升高等;或具备重度慢性肝炎症状、体征,而实验室检查白蛋白≤32g/L,凝血酶原活动度为40%-50%,以上3项检测中有1项达上述水平,均可诊断为重度慢性肝炎。
参考资料:[1]王承明.全科医学 高级医师进阶.第1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