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体力活动受限和体液潴留,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I级:心脏病病人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
2、Ⅱ级:心脏病病人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
3、Ⅲ级:心脏病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低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心衰症状;
4、Ⅳ级:心脏病病人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
参考资料:[1]葛均波,徐永健,王辰.内科学.第9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心血管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