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紫癜主要可分为单纯型过敏性紫癜(紫癜型)、腹型过敏性紫癜、关节型过敏性紫癜、肾型过敏性紫癜、混合型过敏性紫癜,相对应的临床表现如下:
1、单纯型过敏性紫癜(紫癜型):最常见,主要表现为皮肤紫癜,局限于四肢,以下肢及臀部多见,躯干极少累及。紫癜常成批反复出现、对称分布,可同时伴发皮肤水肿、荨麻疹。紫癜大小不等,初呈深红色,按之不褪色,可融合成片,数日内渐变成紫色、黄褐色、浅黄色,经7-14天逐渐消退。
2、腹型过敏性紫癜:除皮肤紫癜外,因消化道黏膜及腹膜脏层毛细血管受累,病人出现腹痛、呕吐、腹泻及便血等症状。其中腹痛最为常见,常为阵发性绞痛,多位于脐周、下腹或全腹,可并发肠套叠、肠梗阻、肠穿孔及出血性小肠炎。腹部症状与紫瘢多同时发生,偶可发生于紫癜之前。
3、关节型过敏性紫癜:除皮肤紫癜外,因关节部位血管受累而出现关
节肿胀、疼痛、压痛及功能障碍等表现。多发生于膝、踝、肘、腕等大关节,呈游走性、反复性发作,经数日而愈,不遗留关节畸形,多发生在紫癜之后。
4、肾型过敏性紫癜:在皮肤紫癜的基础上,因肾小球毛细血管袢炎症反应而出现血尿、蛋白尿及管型尿,偶见水肿、高血压及肾衰竭等表现。肾损害多发生于紫癜出现后2-4周,亦可延迟出现。多数病人能完全恢复,少数病例因反复发作而演变为慢性肾炎和肾功能不全。
5、混合型过敏性紫癜:皮肤紫癜合并上述两种以上临床表现。
参考资料:[1]葛均波,徐永健,王辰.内科学.第9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