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胰腺炎病程分期可分为三期,分别是:
1、早期(急性期):发病至2周,此期以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和器官功能衰竭为主要表现,此期构成第一个死亡高峰,治疗的重点是加强重症监护,稳定内环境及器官功能保护治疗;
2、中期(演进期):发病2至4周以胰周液体积聚或坏死后液体积聚为主要表现。此期坏死灶多为无菌性也可能合并感染,此期治疗的重点是感染的综合防治;
3、后期(感染期):发病4周以后可发生胰腺及胰周环死组织合并感染,全身细菌感染,深部真菌感染等继而可引起感染性出血,消化道瘘等并发症。此期构成重症患者的第二个死亡高峰,治疗的重点是感染的控制及并发症的外科处理。
参考资料:[1]王春友,李非.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2014)[J].临床肝胆病杂志,2015,000(001):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