痣即色素斑块,临床上通常将其分为皮内痣、交界痣、混合痣等,若发生恶变应立即治疗。
1、皮内痣:痣细胞位于表皮下,真皮层,常高出皮面。表面光滑,可存有汗毛(称毛痣)少见恶变;
2、交界痣:痣细胞位于基底细胞层,向表皮下延伸。局部扁平,色素较深。该痣细胞易受激惹,局部受外伤或感染后易恶变,多位于手和足等易受外伤处;
3、混合痣:皮内痣与交界痣同时存在。当黑痣色素加深、变大,或有瘙痒、疼痛时,为恶变可能,应及时作完整切除,送作病理检查。如有破溃及出血,更应提高警惕。
参考资料:[1]陈孝平,汪建平.外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