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肾脏病学组于2000年11月珠海会议对1981年修订的关于小儿肾小球疾病临床分类再次修订,分为3种类型。
1、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包括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及孤立性血尿或蛋白尿;
2、继发性肾小球疾病:包括紫癜性肾炎、狼疮性肾炎、乙肝病毒相关性肾炎和其他毒物、药物中毒,或其他全身性疾患致的肾炎及相关性肾炎;
3、遗传性肾小球疾病:包括先天性肾病综合征、遗传性进行性肾炎即Alport综合征、家族性再发性血尿和其他,如甲膑综合征。
参考资料:[1]桂永浩,薛辛东.儿科学.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