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上可分临床前期、急性发作期、缓解期、慢性期和绝对期5期。
1、临床前期:无任何症状,常在有一眼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另侧眼和有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家族史的情况下诊断。
2、急性发作期:起病急骤,上述症状明显加重视力可减至数指或手动,头痛、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甚至比眼局部症状更为突出。检查:球结膜浑浊性充血,角膜水肿,角膜后有色素性KP,前房甚浅,房水可有浑浊,重者有絮状渗出,瞳孔散大,呈竖椭圆形,对光反应消失。瞳孔区呈青灰色反光,虹膜肿胀,晶状体前囊可有乳白色斑点状浑浊(青光眼斑),眼底看不清,眼压常在50mmHg(6.67kPa)以上房角关闭。如病情缓解眼压下降,视力可不同程度恢复,角膜后留有色素性KP。虹膜常有节段状萎缩及色素缘脱失,瞳孔难以恢复正常形态和大小,晶状体可见青光眼斑,房角留有不同范围的粘连关闭。角膜后色素性KP、虹膜节段状萎缩、晶状体青光眼斑被称为三联征。凡有三联征,表示病人一定有过青光眼急性发作史。
3、缓解期:发作后经药物治疗或自然缓解,房角的大部分重新开放,不用药或用少量缩瞳剂后眼压恢复正常,自觉症状消失。
4、慢性期:因房角广泛关闭眼压持续增高,引起视功能逐渐减退,眼底CD扩大,现与开角型青光眼相似的视野改变及眼底改变。
5、绝对期:慢性期或急性发作期未经治疗或治疗无效,高眼压持续过久,导致视神经严重损害,最终失明。该期有的病人眼压虽高但无明显自觉症状,有的病人因眼压过高或出现角膜并发症而发生剧烈疼痛。
参考资料:[1]张旭东.实用眼科学.第1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