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病的自觉症状是患者的主观感觉,如痒、痛、烧灼感及麻木等,与皮肤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患者的感受性不同有一定的关系,具体如下:
1、瘙痒:是皮肤病中最常见的自觉症状,它可轻可重,可持续或间断发作,可泛发全身也可局限于某处,接触性皮炎、湿疹、慢性单纯性苔藓和荨麻疹等皮肤病常有较重的痒感;某些系统性疾病患者,如淋巴瘤、糖尿病、黄疸及肾功能不全等均可引起痒感;老年人冬季皮肤瘙痒较多,可能与皮肤干燥及过多洗涤有关。
2、疼痛:可伴随感染及某些神经病变发生,疖的疼痛常局限于红肿处;带状疱疹侵犯神经节,在受损神经节的神经分布区发生灼痛或刺痛。
参考资料:[1]张学军.皮肤性病学高级教程.第1版[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